工伤等级赔偿,里面的本人工资,是指应得工资,还是实得工资
更新时间:2023-04-10 21:07:56阅读:29
本人工资至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是指职工全部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应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纳。实践中,按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