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社保补缴政策2020
更新时间:2023-04-10 21:07:56阅读:32
1、在参保的时候,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可以在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年满60周岁或55周岁,等到年满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而在延长至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在参保的时候,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在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而再延长之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标准
1、在参保的时候,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所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统一按照办理参保缴费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0.6计算;参保后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按照20%计算。
2、在参保时处于12月31日之前的,补缴以前的缴费年限时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照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算;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当地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你的个人账户来收,参保人员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应该按照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按照现规定,农村养老保险没有参保缴费的,可以在领取农村养老金前任何时间补缴,按补缴时缴费档次自选一档一次性补缴自当地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未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不计入财政补助,以后逐年缴纳可以财政补助计入个人账户,六十岁时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