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哪年开始实施-北京医疗保险从哪一年开始的?
北京医疗保险从哪一年开始的?
北京医疗保险制度是2001年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缴费的。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
(一)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城乡老年人),以及下列人员:
1.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2.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3.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且无基本医疗保障,来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
4.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回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配偶;
(二)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劳动年龄内居民);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以及下列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初中往届生及22周岁以下的高中往届生;
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
4.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内地民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5.非本市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未成年子女;
6.在京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
7.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四)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五)本市市(区)属单位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六)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外国籍人员;
北京医保是哪年开始的?
北京医疗保险制度是2001年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缴费的。
医保是社会保险的一种 还有工伤 失业 养老等保险
北京医疗保险哪年开始的?
北京医疗保险年开始的,北京医疗保险是1992年10月开始缴医疗保险费。
北京医疗保险从哪年开始的缴纳的?
北京职工医保从2001年10月份开始交的。我们的医疗保险尤其是职工医疗保险,是从2001年才开始正式缴纳的,但是如果你在2001年之前有着相应的参保年限,并且正常完成养老保险的缴费,那么都可以认定成为我们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
北京医保哪年强制缴纳?
2001年
自2001年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起,北京市医疗保险开始正式实施。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参保人当月完成参保后,税务部门于次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