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辞职后,医保卡还能继续使用吗?求告知
更新时间:2023-03-31 13:06:25阅读:72
辞职之后医保卡还是可以使用的。
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并继承。另外,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参加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后可以挂靠,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但是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