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企业的社保-事业单位人员调到企业社保怎么办?
事业单位人员调到企业社保怎么办?
由机关事业单位调往企业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请携带您的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新应聘单位的名称以及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所在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换新厂上班交的社保去了,该怎么办
换单位办理社保迁移有两种情况:
1、辞职换工作单位,如果中间没及时联系到新单位接收,中间失业了一段时间,那就要求原单位提供一份解除合同证明,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保档案会被转到社保中心代管。重新工作以后和新单位签合同,同时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凭新单位的用工合同、身份证、以及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接受函到原社保中心代管处办理迁移就行了。
2、直接换工作单位,需要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原单位社保中心开出转出函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持所需资料到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即可。
如果是跨省转移的话,则需要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后,以前的养老保险金咋办?
养老保险: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即原账户封存原工龄保留退休后按所在单位政策享受养老原账户资金上缴财政。 参保人员从企业到事业单位工作,由原企业经办人为参保人员办理停保手续,补缴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若您调入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原企业经办人应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若您调入的事业单位按现行规定暂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在原企业参保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养老保险关系予以封存管理。 公基金:从企业调到事业单位工作,公基金帐户不需要重新建立,只要提供调入单位的公积金帐号,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就可以。
事业单位转国企退休金咋算?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