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2020版示范条款的主要变化
一、主险4变3,盗抢险并入车损险
目前,商业车险的主险分别为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4个主险。
其中,盗抢险由于发生概率极低,很多车主觉得不划算。在2020版示范条款意见稿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纳入了车损险,主险由之前的4个变为3个。
这对车主来说,大大减少了购买的顾虑,盗抢险的相关服务直接通过车损险即可获得,不过仍旧是全车盗抢才是可保责任。
二、 6条附加险删除,纳入车损险
目前的条款中,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指定修理厂险等险种,车主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这些附加险。
在2020版示范条款中,原先的6个附加险如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从附加险中删除,纳入了车损险中,大大扩大了主险的保障范围。
三、 新增6个附加险,丰富附加险保障
新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还新增了6个附加险,包括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
与之前相比,需要重点了解一下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免赔分为绝对免赔与相对免赔。
绝对免赔,意味着在理赔时会扣除免赔额,计算费用公式为"赔款= 实际费用-已获得的第三方赔偿-绝对免赔额"。相对来说,绝对免赔可以降低每年的保费,但被保险人就不能获得全额的赔偿。
由于此次示范条款已经将“不计免赔率”从附加险中删除,并入车损险,全面提升车辆的保障。新增的绝对免赔特约条款,则给予车主更大的选择空间。
四、 附加增值服务“转正”了
之前,保险公司在销售车险时,如果向车主提供汽车美容、车身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可能会因“给予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而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