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视同缴费从哪年至哪一年
更新时间:2023-04-10 21:13:13阅读:46
1、机关、人民团体、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1999年8月)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员1993年12月3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连续工龄不是说连续上班工龄,这也是养老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199年8月)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3、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员1995年6月30日之前的连续工龄、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1999年8月)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4、私企职工、个体经营者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1999年8月)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