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外债被法院起诉,请问法院会冻结或扣留养老保险退休金吗
不是法院起诉,是原告(债权人)把你这个被告(债务人)起诉了,法院经过审判判决你应在规定时间归还原告(债权人)的本金、利息及因起诉的一些费用。你问可不可以从社保局发给你的养老金中扣收,明确的告诉你:会的。
法院判决生效后,你仍不按法院判决规定时间偿还债务,原告(债权人)就会凭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原告(债权人)请求,将你的养老金账户冻结,待你的养老金账户上金额(每个月会给你留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够判决书判定的你应归还原告(债权人)本金、利息、迟延金(你未按生效判决规定时间还钱产生的,判决书上有截明。即使没截明,原告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的)诉讼费用及执行费时扣划给原告(债权人)。
以上回答的法律依据如下:
个人帐户,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14]29号《关于请求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废止劳社厅函[2002]27号复函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本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也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依照前述规定,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三、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人民法院是可以冻结或扣留养老保险退休金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中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