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23-03-10 08:09:01阅读:33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
2、如社会上所说的撞车党,就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的行为,自己就不用负责任。自己超车造成的自己死亡不属于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如事故中死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对方有交强险的话,只能得到无过错赔偿11000元。
3、故意造成事故,造成他人伤亡,就成了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了。单方事故造成自己伤亡交强险是不赔的,交强险是“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注意是对第三者的赔偿,不包括自己。
4、比如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自己超车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