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付赔偿怎么操作
更新时间:2023-02-25 22:02:47阅读:69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在抢救生命的阶段是有必要垫付抢救费用的,这是肇事人的义务也是责任。但是在稳定之后就不应该再垫付了,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垫付的要求,同时风气也确实存在垫付后难以收回费用的现象。所以在治疗阶段应该进行两方的协商,如何处理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情况1:假设无责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应该做的是治疗费用每满1万标准,肇事方可配合无责方通过车险报销。各大车险都有这项规定,只要费用达到标准即可结算一次;这笔费用即使由无责方垫付,之后也会直接划拨到医院的账户中,在结束之前进行汇总结算即可。
情况2:假设无责方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肇事方则应该承担每满万元结算一次的责任;但是每一次结算都需要索要所有票据,并且要向医院说明不允许将票据交由无责方,否则在最终结算时没有纸质证明就会无法完成最后的结算——还是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该尽责就要尽责,没有责任也绝不妥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