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石家庄市生育险报销规定
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后,生育保险政策主要变化有: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待遇等待期。生育医疗费的报销由原来的不设等待期,调整为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由连续缴费10个月,调整为连续缴费12个月。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由原来按照缴费基数0.4%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调整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三、未就业且生育保障制度未覆盖职工配偶生育、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为规定标准的50%,调整为“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参保地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额报销规定享受待遇。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
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
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