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更新时间:2022-10-07 06:57:19阅读:53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发放范围
①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我市失业人员
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我市失业人员 (自2019年12月起,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我市失业人员
④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我市失业人员
失业金标准
七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每人每月1719元;
三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每人每月15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