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失业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2-09-26 16:43:10阅读:7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回答:南宁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发放标准为300元/月;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400元/月。
一、什么人能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其中,2021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6月30日前发放范围参照2020年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