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育子女的 应当在什么时候进行生育登记备案
更新时间:2022-09-24 01:05:06阅读:9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职工到社保局/参保居民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称为做生育备案。参保人只有进行生育备案后,才能使用生育保险进行产检选点报销、分娩报销。
参保女职工怀孕3个月应当去办理生育备案。如个人的证件齐全请携带社保卡、准生证、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结婚证到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异地生育或者二孩生育备案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