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22-09-21 06:10:04阅读:260
生完小孩后,需要生产完90天以内自行和或者让配偶将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交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社保局。
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职工生育保险结算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附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再)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职工生育保险并发症备案表》(无并发症不需要)
7、能体现生产方式的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
8、产前检查的门诊检查票据原件;
9、住院费用票据原件;
10、住院汇总清单(若医院已进行生育计结算不需要)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为:
1.女职员在怀孕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核准、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员产假满一个月之内(各地政策有所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手续;
4.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核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