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性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①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合同。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及人身保险中健康保险合同的疾病津贴和医疗费用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
什么是补偿性保险
补偿性保险是指,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目的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范围内列明的事故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即报销型的保险,如社保中的医保。与此相对,给付性保险不以损失补偿为目的,而是在符合理赔条件的情况下以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大多数长期人身保险属于给付
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的特点如下:1、保险金额的定额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照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当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金额是按照订约时预先约定的金额为准。2、保险期限
人身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人身保险的概念为:人身保险主要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若被保险人因为遭受保险事故或发生疾病、年老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伤残、身故、或者年老退休的时候,保险公司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人身保险主
什么是给付性保险合同
谁知道什么是给付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与补偿性保险合同相对,其不以补偿损失为目的。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都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的标的人的生命或健康是不能以价值来衡量的,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也无法以货币来评价。而且,有些人身保
保险保障功能具体体现为什么
保险保障功能具体体现为给付以及补偿:给付:主要是发生在人身保险当中,保障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保障期满、或达到约定时期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补偿:主要发生在医疗险和财产保险当中,保障期间,若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