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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继承的钱怎么领取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如何提现?

养老保险继承的钱怎么领取,第1张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第六条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有三种情形可以支取:

一、劳动者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劳动者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不愿补缴至15年,也不愿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有法定继承人继承。

附:《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的养老保险金为何不算入个人帐户?

养老保险的补缴,实际上还是要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类处理的。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1)滞纳金。职工养老保险,一般不能够随意补缴。2016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得通过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只有企业违法的情况下,在双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有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才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补缴,需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部分是肯定不会进入个人账户的。

(2)社保缴费的构成。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分为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部分。

个人缴费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这一部分钱才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按照有关规定记账利息。

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一般是缴费基数的13%~20%,从2019年5月开始准备逐步统一到16%。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账户,跟个人缴费没有关系。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每年增长的养老金部分、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各种支出。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如果没有领取完毕,参保人去世后,余额可以继承。

(3)补缴费用的责任承担。

补缴养老保险,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个人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的方式进行补缴的。实际上个人也清楚自己要承担企业部分,因此这部分补交费用是不会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的,顶多只有缴费钱数的40%。

尤其是一些人是通过违规的方式进行的养老金补缴,通过补缴缴费基数很低时期的缴费时间,这种情况下进入个人账户的钱数会更少。

所以,我们才会出现补缴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数并不是补缴钱数的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的目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中低收入人群有一份养老金,而设立的福利性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不高,但是个人缴纳的本金有保障。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费用划分,个人只要按时缴费,国家还有缴费奖励。奖励部分一般是30元到几百元,各地不同。缴费档次越高补贴钱数越多,河南省按50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40元;宁夏3000元档次政府补贴320元;上海53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675元。

个人缴费的钱数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政府补贴的这一部分钱也进入个人账户。共同形成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规定,到达60岁缴费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缴。补缴的费用会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只不过一般没有政府补贴了。

所以,这种养老保险跟职工养老保险是不一样的,参保人去世之后个人缴纳的钱数和计息可以全额返还。

因此,补缴养老保险的钱数能不能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主要还是看参加的保险种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