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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和保函的区别

保理业务的通俗解释

保证保险和保函的区别,第1张

保理是什么意思?

定义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分类 保理业务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其中的国内保理是根据国际保理发展而来。

国际保理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

它是指保理商通过收购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信用保险或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的代收或管理、贸易融资中至少两种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方式提供出口融资。

与国际保理不同的是,国内保理的保理商、保理申请人、商务合同买方均为国内机构。

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

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而暗保理则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

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买方。

因此这就决定了在国内银行所开展保理业务都是明保理。

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

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作用 1、规避买方信用风险 2、获得融资便利 3、改善财务报表 4、有效拓展市场 5、提高营收账款管理水平 6、规避汇率风险、提前获得退税。

保函是什么意思

保函是指银行应某交易(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之要求,而向交易的另一方担保该交易项下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

保函的基本作用是保证申请人去履行某种合约义务,并在一旦出现相反情况时,负责对受益人做出赔偿;
或旨在保证受益人在其履行了合约义务后将肯定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合同价款的权力。

保函是一种关于款项支付的信誉承诺,是一种货币支付保证书。

保函种类主要有: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付款保函以及其它各种类型的保函。

保函种类是可分为信用保函和付款保函。

信用保函指被保证人不对受益人履行义务,保证人应负责赔偿受益人经济损失的保函。

主要有借款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维修保函、质量保函等。

付款保函是指保函的受益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义务,被保证人就要履行付款责任,否则付款责任就应由保证人承担的保函。

这类保函主要用于进口设备、技术及租赁业务项目的担保。

保函是什么

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小编补充】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

在国际贸易里,保函还可以用于证明提货人的身份,让提货人在收到提单正本之前就能提货。

保函手续费就是银行给开保函的时候收的钱。

费率各家银行一般不太一样,跟保函的时间长度也有关系。

按索偿条件分可分为两种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有条件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一性的、直接的付款责任。

有条件保函是指保证人向受益人付款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下,保证人才予付款。

可见有条件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二性、附属的付款责任。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

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
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什么是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有哪些

银行保函和商业保函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开出主体不同,一般分为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

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主要区别有:1、银行保函是银行信用,公司保函是商业信用。

2、银行保函多用于国际贸易,用于国际担保业务。

而担保公司保函多用于国内公司。

3、担保公司保函对比银行保函资料简单,办理速度快,费用更低。

4、担保公司保函格式条款等更加灵活,银行保函格式相对固定不易修改。

5、担保公司保函可以修改保函开具日期,银行保函不接受修改。

补充:首先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承担的责任相同,可以完全互换。

区分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就看该保函是谁出具的,即有相关机构的公章及相关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在国内,保函一般都是银行或者相关金融机构如担保公司等出具保函。

由担保公司出据的保函,称为公司保函或者商业保函;
银行出具的保函,称为银行保函。

担保公司保函的取得较为容易,费用也较低,但由于其本质为商业信用担保,所以公信力较低。

另外,公司保函大多有很强烈的地域特色,某一地区被承认的担保公司多是由当地相关部门如建委等批准,因而其出具的保函也只在本地区内被承认。

银行保函,由于其出具方的专业金融性质和实质担保的能力更强以及其银行信用等特点,因而公信力较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更强。

所以,许多大型的工程招标过程中,甲方会指定要求乙方出据银行保函而非担保公司保函。

与之相对应的是,银行保函的取得过程相对公司保函而言要求更为严格,最基本的要求是被保证方必须在保证银行方有足够的授信额度,如果没有授信额度则需要有不低于被保额度的存款准备,并且该存款在保函有效期内不可被动用。

目前国内银行保函大多用担保公司在银行授信开出,能开银行履约保函的,基本上只有建行,平安,光大等。

部分招标文件要求开到基本户,涉及到银行保函的转开,只能建行操作。

通过担保公司办理银行保函不需要存全额保证金,只需要缴纳很低一部分费用即可。

银行保函办理周期更长,费用相对更高。

担保公司保函出函速度更快,费用低,办理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