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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新医保目录

广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广东省最新医保目录,第1张

法律分析: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三、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
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比例支付;
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三)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四)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广州居民医保门诊能报销多少

一、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18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及缴费截止到2018年12月20日结束,所以还没有办理的市民请抓紧时间。

二、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9元;
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78元。

三、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缴费的:携带户口簿、银行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新生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城乡居民由村委会等集体办理缴费的: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携带相关资料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

4.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基层社区医院(小点):80%;
2.大型综合医院(大点):经小点转诊报55%;
未经转诊报45% 3.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上限:职工医保:300元/月;
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月;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600元/月。

4.广州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提示:在7月1日前办理退休并核定医保过度金,享受的是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7月1日后退休的,需按月延缴医保,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

交够医保退休年限时,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两类医保入账基数和比例不同,所以划入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金额也有差别。

深圳医保改革,为什么进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

11月15日,深圳医保局发布了,医保改革的通知,全称《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酝酿已久的医改终于来了,本次医改最让人争议的部分就是:对于一档参保人来说,进入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

具体参考下图: 以目前深圳的一档医保为例,缴费基数的下限是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也就是7778元。

改革前,公司+个人总共缴费比例8%(公司6%,个人2%),其中个人缴纳的2%和公司缴纳的3%合计5%划入个人账户,就是388.9元;
改革后,公司+个人总缴费比例不变,同样是8%,但是公司缴纳的6%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就剩下个人交的2%进入个人账户了,金额只有155.56元。

这一下子就少了200多块钱,这引来了很多人的不满,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了。

我认为这是很多人没有看懂医保的原理和真相。

医保本身就是一个互助共济机制,医保基金就好像是一个大水池,所有人平时都往里面加点水,哪些人口渴了,再去喝水,不口渴的人给你水你也不会去喝。

医保基金也是如此,平时每个人花点小钱,交进去,那些患病的人就从里面拿钱治病,将来我们自己患病了也可以从里面拿钱治病。

医保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的钱,自己花,统筹账户的钱大家花。

本次医保改革的原因就是统筹账户的费用紧张了,不够用,而个人账户有多少钱各位知道吗? 2020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时就强调,截止到2019年,全国医保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已经超过8000亿元。

这些钱躺在那里起不到互助共济的价值,导致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不能用,这就偏离了医保制度的核心,那时候就在研究要将单位的医保缴费全部划入统筹账户。

而划入统筹账户有什么好处呢? 对于广大参保人而言,医保基金统筹账户金额扩大,意味着有更多的资金,那么就可以:1、提高报销的比例;
现在不是很多人老觉得医保报销得少吗?医保没钱怎么给你多报销呢?2、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有过医保报销经历人应该知道,很多进口药,昂贵的药,医保不给报销。

据广东省医保局公布的医保目录显示,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分甲类和乙类,合计数量只有2860种,而正常获批上市销售的药品将近30万种。

官方答疑来了!事关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新政策→

问 1.“门诊共济”新政策何时实施? 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贯彻落实广东省门诊共济新政策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障水平。

问 2.“门诊共济”新政策有哪些优化? 主要在支出范围、待遇保障、就医管理、个账管理、结算管理等方面予以优化提升,详见“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例如: (1)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选点就医”,享受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以跨市异地选点。

(2)新门诊政策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全部按照广东省医保目录执行,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提高目录范围纳入医保的支付比例。

(3)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50%。

(4)取消单日普通门诊医保只能报销1次的限制。

(5)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增加34.57元。

(6)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问 3.为什么普通门诊要“选点就医”? 普通门诊“选点就医”是国家和省的明确要求,是全省统一执行的政策。

(1)国家要求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2)省政府“粤府办〔2021〕56号文”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问 4.佛山市关于普通门诊“选点就医”的规定是怎样的? 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选满3家时必须包含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年最多变更3次,变更1家为1次,同时规定“急救、抢救无需‘选点就医’”“办理转诊不计入变更次数”,最大限度满足参保人就医的便利性。

“选点就医”回应了社会需求,实现了“跨区门诊”。

问 5.是否选定的每家医疗机构都只有1个就医点? 不一定。

部分医疗机构有多个就医点,例如: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十多个卫生服务站,个别医院有多个院区,选择他们只算选择1家医疗机构,建议参保人在完成“选点”前跟医疗机构核实。

问 6.普通门诊“选点”与住院、门特等是否要保持一致? 此次“选点就医”仅针对普通门诊。

门特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现行政策不变,住院、大病保险仍是“全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由就医”,不作选点;
门特病种全市可选3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与普通门诊“选点”机构可重叠,也可以是不同医疗机构。

问 7.普通门诊“选点”有没有截止时限? “门诊共济”新政策在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后,普通门诊就医必须先选定定点医院,原则上,参保人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若没有看病的需要,定点医院可先选,也可以在看病时再选,但是参保人提前完成“选点”,可以有效降低在医院就诊时排队等候的时间。

尤其是家中的老人和孩子,建议替他们提前完成“选点”。

问 8.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 (1)按习惯选。

选择符合自己就医习惯的医院,“常去的”是经自己实践得来的最优选择。

(2)按需求选。

根据自身状况、年纪大小、病情需要和医院专科特长选择。

例如:替孩子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医院,长期皮肤病患者可选择皮肤病专科医院。

(3)按位置选。

结合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选择离自己生活或工作地点比较近的医疗机构。

(4)按级别选。

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和未定级4个级别,其纳入医保报销比例不同,“一级”高于“二级”,“二级”高于“三级”。

(5)按要求选。

参保人只选定1或2家医疗机构,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如果选满3家医疗机构,则至少包含1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问 9.“选点”操作6个渠道?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在微信搜索功能查找即可,该小程序具备替家人选点的功能,已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可用手机完成“选点”,详见本合页的操作指引。

(2)“佛山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过下载获取。

(3)“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关注“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底部的“便民服务”中点击“普通门诊选点”。

(4)具备“选点”功能的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

关注相应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即可选点,部分机构还可以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5)医疗机构前台。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前台,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办理现场选点。

(6)社保窗口。

可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问 10.如何帮家人、父母、孩子选点? (1)进入微信“粤医保”小程序,选择“门诊选点登记——家人选点——添加家庭成员”,输入相关信息后保存,实现家庭成员绑定,最多可绑定8位家人。

回到“家人选点”界面,选择家人进行“选点”即可实现代家人选点,代选点操作与本人选点操作一致。

(2)可通过具备线上挂号渠道的普通门诊定点医院的公众号或小程序实现线上代家人选点。

(3)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内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前台或参保所属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代家人选点。

问 11.不同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是多少? 支付比例是医保基金为参保人分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比例。

新政策按照卫健部门确认的医疗机构级别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对于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医保支付比例,具体如下: (1)职工医保: 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0%;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70%;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50%;
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60%。

(2)居民医保: 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级以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0%;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70%;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40%;
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50%。

问 12.目录范围内费用医保纳入比例是多少? 医保目录规定了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范围,是医保支付的依据,佛山市的医保目录范围按照国家、省的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目录范围内费用医保纳入比例分别为: (1)甲类药品纳入比例为100%,乙类药品纳入比例为95%。

(2)诊疗项目纳入比例为100%。

其中,《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需要个人先自付的项目,纳入比例为90%。

(3)医用耗材纳入比例为90%。

其中,透析治疗材料单价500元及以下的,纳入比例为100%。

(4)异地普通门诊的支付范围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问 13.如何理解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年度内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医保统筹基金可支付的最高金额。

(2)省政府“粤府办〔2021〕56号文”规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各地级以上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佛山市按2.5%执行,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在职职工的基础上提高10%。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80%。

(3)为支持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对只选定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并与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问 14.什么是医保个账?有什么作用? (1)医保个账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记录、存储参保人的个账资金。

(2)按照现行国家、省的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医保统筹基金账户和个人账户。

居民医保不建立医保个账。

(3)在职职工医保个账按个人缴费划入,退休职工按定额从统筹基金划入。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问 15.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有什么作用?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

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参保身份核验、医保缴费记录查询、就医购药使用医保个账支付、医保个账消费记录及余额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居民医保停保、定点医药机构查询等,业务场景十分丰富,真正实现了医保“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佛山市门诊共济新政有哪些优化?如何选点?解答来了→

佛山市门诊共济新政 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点击可查看详情)有哪些优化?如何选点? 来了↓↓ 问 1.“门诊共济”新政策何时实施? 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