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医保限制用药目录
感冒用药、止咳化痰用药、外用药。
2022版国家医保中非处方药品有感冒用药、止咳化痰用药、外用药,多用于多发病和常见病的自我诊断,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发烧等。
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
医保能报销的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我国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主要有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
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一)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 由物价、卫生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 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确定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第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一)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 由物价、卫生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 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11月新列入医保的药物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3月1日启用:新入96种,含17种抗癌药】日前,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按照《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
初步形式审查是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当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以及药品信息完整性进行的初步审核。
通过形式审查,表明该药品有资格进入下一步的专家评审环节。
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已经连续四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累计纳入507个新药好药,调出391个疗效不确切药品,现行版医保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增至2860种。
肿瘤药、慢性病、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保障短板逐步补齐,医保目录内药品结构和疗效水平大幅优化,多数治疗领域的药品保障实现与国际同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其中,有250个药品通过价格谈判纳入医保,许多“天价药”谈出“平民价”,多数药品获得全球最低价,平均降价超50%。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此前,国家医保局出台规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那么,临时纳入支付范围的药品如果想要正式进入目录,也需要经过药品目录调整的流程。
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就有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
医保新纳入药品名录
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8日公布。
经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
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
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了抗肿瘤、新冠治疗药、罕见病治疗等领域的药品,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领域也有药品被纳入。
在新冠治疗用药方面,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成功进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据介绍,本次调整引入竞价机制、完善续约规则、优化评审程序,提高科学性、规范性、精细化水平。
在调整中,国家医保局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承受能力作为坚守“底线”,将符合条件的新冠治疗用药纳入目录范围,引入临床价值和性价比更高的品种,继续适当放宽部分目录内品种的支付范围,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
根据中国药学会发布的《中国医保药品管理改革进展与成效蓝皮书》,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
同时,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明显加快,常用药品价格水平显著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紧抓新版目录落实落地,提升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并做好新冠病毒治疗药物价格引导及医疗费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