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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是什么意思去哪里办理

门特办理流程

门特是什么意思去哪里办理,第1张

门特办理流程如下:1、到医保定点医院大厅窗口领门特登记表;
2、然后到相应科室就医、检查、化验。

(例:糖尿病到糖尿病门诊,持近一个月内的空腹血糖、近半年的OGTT、三个月内的糖化血红蛋白等;
偏瘫到脑系科门诊或急诊,持近半年内的CT或核磁报告,肌力低于三级;
癌症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及术后病理报告或影像学报告复印件。

);
3、填写门特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填写,中间部分由医生填写并签字;
4、患者携带填完的门特登记表及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及病历到大厅九号窗口办理门特登记。

医保科网上登记三天后方可使用,挂号时患者应持社保卡和身份证,挂相应疾病的门特号就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成都办理特殊门诊的步骤是什么,办理特殊门诊的条件是什么。

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都市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一、办理

1. 初次办理: 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

详情请点击《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

(本条只针对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2. 初次办理或再次办理: 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一家市医保局定点的医院作为本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的门诊医疗办公室领取空白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3. 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院医保办或医务处或门诊医疗办公室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

4. 中断治疗6个月(含)以上,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的程序(第1条)进行办理。

5.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办理特殊疾病期间如病情变化需要住院,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市医保局定点的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的相关程序予以报销。

6. 市医保局就报销范围、有效时间范围、方式等签署审批意见。

7. 肺结核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相关手续直接在结核病专科医院办理,市医保局特殊疾病窗口不予受理。

二、治疗

8. 门诊特殊疾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和处方(由医院提供),每张处方的药量最长不得超过15天。

超时超量开药或与病情不相符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产生的费用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 门诊特殊疾病如在审批期内确需更换治疗和/或用药方案,需办理由相应科室主管医师填写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用药更改申请表》,并由科主任同意后加盖医院公章,然后与《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的个人联(红联)一起交市医保局审核处审批,确定更改有效时间。

若是增加疾病,还需符合《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的相关规定。

三、报销所带资料

10.(1)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费用清单;

(4)病员本人的成都市建行、农行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5)社保卡、身份证,若是代办人办理,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6)在门诊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需一并带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报销

11.费用由个人先垫付,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前来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12.精神类疾病,符合精神疾病分类(CCMD—
3)0—
3类的,每6个月审批、报销一次,报销时不支付起付线。

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13.除上述第11条[精神疾病分类(CCMD—
3)0—
3类]之外的疾病,每3月报销一次,报销时要支付起付线。

14.报销在市医保局基本医疗处办理。

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政策与住院的报销政策一致。

每次报销金额=(每3个月门诊费用总额—
自费部分—
自付部分—
该院起付线)×
[(年龄×
0.2+75)÷
100]。

15.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970元;
二级医院:580元;
一级医院:360元。

16.办理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其在住院期间产生了与特殊疾病门诊相重复的费用,在特殊疾病报销时,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异地医疗

17.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异地的分支机构和异地安置的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殊疾病患者,到市医保局审核处领取《成都市异地分支机构及退休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在所在地选一家社保定点医院。

选定的医院在《登记表》上签章,并经选定的医院所属的社保部门同意并签章后,方可在所选择的医院就诊。

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3(6)个月期满后,到市医保局审核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不需医院签章,报销时在医保局填写,由医保局直接审核报销。

提示:请把本次医保局审批并盖章的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红色)复印一张,期满后续办特殊疾病门诊审批业务时一起带来,以便审批工作。

特殊门诊报销范围

第一类: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第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

成都市办理特殊门诊的条件

成都市办理特殊门诊的条件:1、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2、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仅限学生儿童);
3、慢性活动性肝炎或肝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肺结核、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疾病(指焦虑症、强迫症)。

成都市办理特殊门诊的流程: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如何办理门特

法律分析:首先到医保定点医院大厅窗口领门特登记表。

然后到相应科室就医、检查、化验。

(例:糖尿病到糖尿病门诊,持近一个月内的空腹血糖、近半年的OGTT、三个月内的糖化血红蛋白等;
偏瘫到脑系科门诊或急诊,持近半年内的CT或核磁报告,肌力低于三级;
癌症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及术后病理报告或影像学报告复印件。

)再填写门特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填写,中间部分由医生填写并签字。

最后患者携带填完的门特登记表及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及病历到大厅九号窗口办理门特登记。

法律依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根据《广 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 4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 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

门特医 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三条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的门特保 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门特政策的制定和组织 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 责门特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协 助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定 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行为,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先选用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优先 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品种,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 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 应保障与合理使用。

要按照国家及省的要求,推进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工作。

门特怎么办理

1、办理门特需要下列条件:(1)办理门特需要符合门诊特殊病种的疾病范畴,主要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等;
(2)门特即门诊特殊疾病,是慢性病患者享有的一种福利。

办门特要什么手续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参保患者应在门特登记结束时间前一个月内到门特病登记诊断医院申办门特病复查登记,方可继续享受门特病相关待遇。

门特病人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级、二级、三级以及专科医院各一家作为门特病治疗医院,也就是说可以少选医院,但最多选四家医院。

登记后,参保人员必须到本人选择的门诊特殊病治疗医院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待遇。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

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

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