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费用怎么报销
医保卡去医院看病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用于报销,去医院看病,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达到医疗保险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2、用于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支付;
3、用于看病,参合人员患病时,可以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有处方、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医保卡、门急诊病历本、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医院看病医保卡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2.3%(含个人缴费)划入;
4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含个人缴费)划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
(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
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
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
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院医保怎么报销
一、看病报销流程:1、首先,想要用医保报销的话,在挂号的时候,就必须用自己的医保卡挂号,医保卡的持卡人必须是本人。
2、然后就可以拿誉卜者着刚才的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会开药,病人就可以拿着医生药方缴费单去缴费。
3、到医院的缴费窗口,等工作人员结算相应费用,然后自己付账时,将社保卡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用社保卡帮你报销医药费。
很多药品在国家报销范围内,而有弊碧些却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那么自己必须自费。
二、报销所需资料: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庆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2、然后就可以拿着刚才的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会开药,病人就可以拿着医生药方缴费单去缴费。
很多药品在国家报销范围内,而有些却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那么自己必须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住院费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一、医保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二、医保报销办理材料:1、医保卡2、门急诊病历本3、处方4、费用总清单5、出院诊断证明书6、出院小结7、住院病历复印件8、发票三、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
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住院医疗费怎么报销
去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是60%;
二级医院是40%;
三级医院是30%。
如果住院花销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就要分段进行报销,5001-10000元可支付的比例65%,10001-18000元可获70%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