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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可以往下调吗

社保基数可以调低吗

法律分析:社保是不可以降低缴纳基数的,因为社保局会来涉及单位的缴纳基数,必须要和人员工资要匹配。

社保基数可以往下调吗,第1张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保是不可以降低缴纳基数的,因为社保局会来涉及单位的缴纳基数,必须要和人员工资要匹配。

社保基数可以随时调整么

法律分析: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尚未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通过了即可调;
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且已缴费,那么,当年度社保基数不能调,需要等下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时才能跟着一起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尚未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通过了即可调;
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且已缴费,那么,当年度社保基数不能调,需要等下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时才能跟着一起调。

参保单位确定的社保基数可以在上年度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社保基数的高低决定着员工社保福利享受与实际所得工资。

1.单位未按员工上年实际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导致缴费基数差额,这部分补缴工作由公司提供相关材料报社保中心审批,办理差额补缴。

2.社保要求公司每年4月份重新申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当年公布的社平工资在4月份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若4月份社平工资未公布,仍然按照上年的基数上下限执行,待社平工资公布之后,则按照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期间,因为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造成基数差的,需要补缴4月至新基数执行期间的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