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险公司盈利排名
保险公司收益率排行榜
1、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2、中国平安:中国平安全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金融公司。
是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3、太平洋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又称太平洋保险,简称中国太保或太保,前身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
4、中国人保PIC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
5、新华保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大型寿险企业。
6、泰康保险: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7、友邦保险: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友邦保险”或“AIA”)以香港为总部,是美国国际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于1931年成立,已服务亚洲地区的广大客户70多年之久。
8、中国太平:中国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专营寿险业务,曾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也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
9、阳光保险: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中国500强企业。
10、生命人寿: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际化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2001年12月28日在上海成立。
保险公司十大亏损排名
保险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几十年间,从最初的一家保险公司到如今300多家保险公司,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同时保费也在高速增长。
各个保险公司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保费收入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差异,结合用户最关心的因素,保临会对各大保险公司进行了评估。
在进入前十名的中国保险公司中,十大保险公司排名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保——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
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
另外,中小保险公司的力量也不可忽略,其保费收入取得较快增长,同时在追赶大牌保险公司的过程中,不断推出自己的特色产品,逐步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
十大人寿保险公司:1、中国人寿2、平安人寿3、新华人寿4、太平洋人寿5、泰康人寿6、人保寿险7、太平人寿8、生命人寿9、阳光人寿10、人保健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
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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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前80家保险公司排名都有哪些
学霸说保险,每周一早上8点更新保险公司排名,本周一更新的榜单在这里,请您看这篇知道回答 《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有哪些?》虽然再三强调,买保险买的是合同,不是保险公司,但既然大家想知道,我就给各家保险公司(仅限人寿保险公司)排个名,看看哪些保险公司是当前排名前十的存在。
话不多说,我们直接上榜单:《哪十个保险公司是现在排名前十的存在?》保险,说到底,和普通消费品一样,只是一种商品,而作为提供商品的保险公司,一直扮演的角色就是把商品的销量做大。
因而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有可能因为热销款产品的出现,短期内销量增加,在短期内成为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
而保险公司无论规模大小,背后都有银保监会撑腰,都是大可以放心的。
所以相比于十大保险公司排名,了解当下保险产品的动态排名会更有用一些。
比如2018年的复星联合康乐一生系列、百年人寿康惠保和守卫者一号;
比如2019年光大永明的超级玛丽和达尔文超越者、渤海人寿的前行无忧、昆仑人寿的健康保2.0、三峡人寿达尔文2号;
再比如2020年的横琴人寿优惠宝、无忧人生等等。
其实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公司拼的再也不是谁的名气更大,谁的团队规模更多,而是谁的保险性价比更高,谁更能给客户带来价值。
所以我从一开始就说,预期只了解保险公司排名,不如多多了解保险产品的排名。
所以在回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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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十家保险公司排名
中国寿险2019前十名
中国保险公司的排名情况寿险公司排名情况综合分析在进入前25名的中国寿险公司中(详见附录表格3),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
这显示了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我们用六项测试对在中国的寿险公司样本进行竞争力分析。
Ⅰ.市场规模三家老牌中资公司——国寿、平安和太平洋——稳居规模指标的榜首。
在市场规模的各项指标中,中资公司遥遥领先。
虽然友邦凭借其领先一步进入国内市场的优势挤入前10名,中意人寿和中英人寿也因大量的银保业务在外资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熟悉国内市场规则和中国文化的中资公司相比,外资公司在中国要达到其规模,仍需很长时间。
Ⅱ.资本能力据计算的三个指标来看,排名在前的主要外资公司都是小型或中型外资保险公司。
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保险业在没有得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展迅速。
在净保费和所有者权益比率中,AIG排名第一。
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中,新华人寿排名第一位,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家偿付能力曾经不足的公司已摆脱了困境,步入稳步发展轨道。
泰康、平安、太平人寿也以雄厚的资本能力入围前10名。
Ⅲ.赔款准备金在这一指标中,中国公司在亚洲的排名普遍不高,原因可能在于业务扩张较快。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和生命人寿两家公司不仅在市场规模指标中排名前10位,在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的分项指标中也进入前10名,说明他们对保险风险的控制能力超过其他中资公司。
Ⅳ.盈利能力国内四家最大的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和泰康人寿——都排在资产收益率的前列,其中三家达到最高的资本收益率和盈余。
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公司创造利润的强大能力。
但在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总排名中,居于首位的国寿则退居第6,暗示该公司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上还需要花工夫。
费用率计算中,AIG仍然排名第一,只有三家中资保险公司入围前十,说明中资公司目前还存在盲目扩大规模而忽略效益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友邦虽然在国内寿险业的费用率排名中居于首位,但在亚洲总排名中其仅处在第116名。
会计准则的差异固然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使各保险公司不得不花费大笔的营销费用来保住市场份额,也是不争的事实。
赔付率指标中,位于前10名的绝大部分是成立时间不长,业务量较小的新公司,这与人寿保险业务的长期性有关,保费收入与赔付时间间隔较长,一些新公司业务尚未进入赔付高发期。
Ⅴ.资产流动性流动性指标包括三个计算比率:投资资产比率、当前的流动性以及整体流动性。
中国人寿及生命人寿在投资资产的比率上名列前茅,太平洋人寿处于第4位,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在10名之外,说明这些大型公司在资产管理上还需要加强。
在当前的流动性排名中,民生人寿、太平人寿虽然在国内进入前十名,但在亚洲的排名则在第90名以后。
此外,在国内寿险整体流动性排名中,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跻身前十名。
Ⅵ.经营稳定性经营稳定性测试包括两项指标:净保费收入变化,资本及盈余变化。
净保费增长率指标上,四家大型公司和太平人寿进入前10名,说明中资公司在控制业务规模上能同时兼顾安全和发展。
但是,在资本盈余变化指标上只有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排在前十名,这说明大部分中资公司的资本金仍未能跟上业务的快速扩张。
国内寿险公司前10名分析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寿险公司的排名中,中国人寿在市场分额和利润两方面排名第一,赔款准备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动性和稳定性上分别排名第4和第7。
鉴于此,虽然该公司的资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险公司略低一筹,但是从综合能力来看仍位居首位。
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总体竞争力排名为第二位,主要因为其在市场规模上排名第2位,盈利能力排在第3位,资产流动性也很靠前,排在第5位。
其他指标上,其资本能力比较靠近行业平均水平,排名第10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和经营稳定性则相对靠后,都在第15位。
由于其净资产增长率太低,以至于公司稳定性相对较低。
第三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的市场总体竞争力排名第三。
这主要得益于其较强的资产流动性(第1名)、市场规模(第3名)和较高的盈利能力(第5名)。
但是该公司在其他指标上的表现则略逊一筹。
其中,资本能力排在第12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排在第13名,特别是经营稳定性,在我们所统计的25家寿险公司中排到第24名。
同时,由于净资产增长率太低,导致其总体稳定性相对较低。
第四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人寿的综合竞争力在国内排在第四位。
其在资本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均排在第二位,资产流动性高(第2名),市场规模相对靠前(第6名),但经营稳定性和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表现欠佳,仅排在第19名。
第五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的综合竞争力排在行业第五位。
这主要得益于其排名第一的盈利能力。
另外,该公司在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上,均排在第4位。
但其他指标,如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18名)、资产流动性(第19名)、经营稳定性(第18名)则相对靠后。
第六名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在国内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6,得益于其良好的稳定性和资产流动性,这两项测试中,其在行业内均排名第3位。
此外,该公司的市场规模排名第8位。
其它指标排名居中,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其中,资本能力排名为10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12位,盈利能力排名为第12位。
第七名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宏人寿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7位。
其中,经营稳定性排在第2位,资产流动性排在第6位,盈利能力排在第7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8。
另外两个指标——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排名比较靠后,分别为第17位和第15位。
第八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8位。
新华人寿的优势在于其市场规模(第5名)、经营稳定性(第8名)和盈利能力(第9名),但其资本能力(第20名)、流动性(第17名)、赔款准备金(第24名)则相对靠后。
第九名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是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美国安泰保险集团合资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
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于其稳定性(第6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6名);
表现尚好且超过平均水平的是盈利能力(第11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2名);
但在资本能力(第19名)、市场规模(第20名)等方面则表现较弱。
第十名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其资本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比较突出的表现在资本能力(第1名)、盈利能力(第5名)、市场规模(第7名)。
稳定性(第10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3名)也都表现良好。
其不足主要表现在赔款充足率排名较低(第25名)。
保监会寿险排名2019
9月6日,备受市场关注的人身险新规正式出台,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表示:坚持“保险姓保”,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
对包括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在内的新型保险产品强化监管。
而如何强化监管?会否一刀切?如之前传言所说引“6000亿元”万能险退市?《通知》明确政策将平稳实施,给市场以明确预期,引导部分保险公司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避免“急刹车”,形成现金流风险。
但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2017年4月1日前应当全部停售:五、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相关认定标准做好产品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六、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精算师应切实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等工作,应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
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本条所要求的限额以内。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二)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
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40%;
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五)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坚持“保险姓保”,提升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
促使人身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进一步发展风险保障类和长期储蓄类业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1、再次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我们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将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该风险保障水平已是世界较高水平。
此次,我们进一步将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年龄段的死亡保险金额比例要求由120%提升至160%,该风险保障要求超过美国、欧洲、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部门要求。
2、下调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根据市场利率下行情况,将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下调0.5个百分点至3%,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中国保监会审批,防范利差损风险,同时增强保险公司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同时,为保持产品之间的平衡,鼓励发展风险保障类业务,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评估利率维持3.5%不变。
3、对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提出比例要求继续保持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的管控,同时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在公司业务结构中的占比提出了明确的比例要求,要求自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进一步降至40%和30%,给市场以明确预期,引导部分保险公司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避免“急刹车”,形成现金流风险。
4、进一步完善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政策将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范围,要求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对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进行单独评估,防止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连结保险、保单贷款、附加险等方式规避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政策。
5、完善产品设计有关监管要求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坚持上述产品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属性。
要求保险公司合理确定各项产品费用收取,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产品不接受审批和备案。
6、强化总精算师责任明确总精算师的履职要求和报告义务,进一步强化总精算师的责任,对于履职不到位的总精算师给予取消资格等严厉处罚,切实发挥总精算师在公司产品精算管理中的关键作用。
新规出台,明年开门红后,行业保费与投资规模或下降新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受规模限制与结算利率下降的影响,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明年将显著下降。
而监管层预期的影响是,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和负债成本将逐步回落,产品激进定价和高结算利率行为将受到显著遏制,业务结构将逐步优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保监会还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守风险底线。
“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发展,要求保险公司要姓‘保’,防止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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