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理赔是怎么赔的
汽车保险怎么赔付
汽车保险赔付如下: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或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汽车保险如何理赔
法律分析: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
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汽车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怎样赔付的?
汽车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是: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流程具体如下:1、出险报案: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首先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一般要求10日内报案,报案越及时,对被保人越有利。
报案时,需要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去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就医治疗;
2、事故勘察和损失确认: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或委托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损失情况,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
3、准备理赔资料:一般情况下,意外险合同中都有列明理赔所需的资料;
4、资料审核:保险公司接到理赔资料后,会核查保险事故,并对保险金进行核定。
如果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给与理赔;
5、赔偿结案:提交好完整资料后的1-2天便可以出具理赔结果。
根据理赔调查的结果,保险公司出具理赔通知书,会将保险金打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汽车保险理赔包含哪些?
购买不同的车险,理赔的范围是不一样的:1、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辆损失保险: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保险:无明显碰撞痕迹时,各玻璃出现单独损坏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7、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以上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设定保险赔偿限额,最高赔偿实际损失的80%,如投保本不计免赔后,可获得全部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1、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
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车辆保险的理赔方式有哪些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一、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区别?(1)投保人是申请保险的,也是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要求是成年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做投保人。
(2)被保险人是保险的承保对象。
被保险人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但如果是儿童的话,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投保。
(3)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死亡赔偿金的受领人,对人身保险都需要指定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由受益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4)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负责向保险人承担出钱付保费;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的主体;
受益人属于特殊关系人,享有赔偿金请求权的人。
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一般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全险的车撞人怎么赔1、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3、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4、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