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保险是旅游纠纷解决的保障旅游社会责任险
更新时间:2023-04-10 21:39:35阅读:37
本文中我们所说的旅行社责任险是指《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中规定的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由旅行社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对于旅行社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导致旅行者人身财产遭到损害的情形进行赔偿的行为。旅游者责任险的特征:
1、强制性从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旅行社责任险目前是属于强制险的范畴,指有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实行的保险。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时未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旅行社的责保险我国法律的要求是强制保险。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大部分办理的是旅游意外保险,2001 年出台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后就废止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
2、特定性旅行社责任保险顾名思义,该保险的投保人是旅行社,同时该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是旅行社,不能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旅行者本人或者单位。因此,法律对此做出了规定,旅行社投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费用不得列入旅游的销售价格内。这也是防止旅行社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费用转嫁给旅行者身上,保障了旅行者的利益。
3、责任性旅行社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保险公司对于旅行社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导致旅行者人身财产遭到损害的情形进行赔偿,因此,保险公司是对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所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赔,若这个旅游事故的产生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这一点也与旅游意外保险不同,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说是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旅行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对于旅行社的过错与否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