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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1、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定参统协议:

凡符合参统条件的企业,须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统资格认定手续,经核审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定《青海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2、与定点医院签定协议:

南京大病医保怎么办理,第1张

按照就近医疗的原则,参统企业任选企业所在地的两家定点医院,并与定点医院签定《大病统筹定点医院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3、填写《花名册》和《医疗保险卡》

参统企业在签定两份协议后,还须分别填写《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人员花名册》和《医疗保险卡》,并将每个参统职工的照片帖在《医疗保险卡》上。《花名册》和《医疗保险卡》均须加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4、缴费核定

在以上参统准备工作完成后,企业持以下证明和报表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上年度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表》(104年报表);

(3)《青海省大病医疗统筹费收缴核定表》;

5、确定缴费档次

参统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30%时,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上年度《劳动情况表》(104)表,经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企业可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70%为基数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仍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