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年度起止时间
更新时间:2023-04-10 21:35:16阅读:68
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均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市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