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哪些人员
更新时间:2023-04-10 21:35:12阅读:32
根据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部长令[1999]8号)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