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全损理赔,保险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更新时间:2023-04-10 21:34:33阅读:34
投保人的保险车辆出现全损理赔,保险公司对于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的案件按照保险车辆损失前的实际价值为标准计算赔偿。
1.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保险人会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货币赔偿: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2)实物赔偿:保险人以实物替换受损标的,该实物应具有保险标的出险前同等的类型、结构、状态和性能;
(3)实际修复:保险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复受损标的。
2.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进行全损理赔的,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保险赔款中扣除。
4.其他保险理赔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理赔要求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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