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人有没有休流产假的权利
更新时间:2023-04-10 21:32:20阅读:3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生育及流产休假假期,该文件的适用范围中规定的是“女职工”,没有规定是否在婚。因此,离婚女职工也适用该文件关于休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