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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在异地住院报销是多久

一、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期限

1、是临时性去异地医疗,这样的话回来拿着自己的住院证明,包括病例表、收费收据等等,去找自己单位的医保监管员盖章,然后在每周一去省医保中心报销。

2、情况是长久居住异地,这就要每年3月份先去原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安置,填好异地安置表后,在居住地的医疗定点医院看病同样可以报销。

居民医保在异地住院报销是多久,第1张

二、异地医保报销手续

1、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将社保卡帐户中的医保资金转到你的银行帐户上,平时发生门诊医疗费则由个人自费。

2、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发生住院时,则需要报告秭归县医保局备案,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到秭归县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3、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4、报销比例按秭政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办理,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三、异地医保报销的规定

1、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2、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3、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的期限,可能跟当地的时间期限会存在一些差别。


30天左右。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异地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是有关系的。报销比例是从门槛费到三千元之间报销百分之八十八,三千到五千元报销百分之九十,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将报销百分之九十二,一万元以上的到最高的支付的限额之内的报销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类药品按照百分之八十进行报销,贵重药品按照百分之七十进行报销,特殊的检查和特殊的治疗按照百分之七十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和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保异地结算的目的在于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