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不够一年可以推迟报销吗
更新时间:2023-04-10 21:07:33阅读:41
可以的。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次月起1年内,可向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申请报销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门诊)汇总收费清单原件(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住院(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属医技类费用的还须提供检查诊断报告单);
6.疾病诊断证明书(属急诊、抢救的,还需提供急诊、抢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资料;
7.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8.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9.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可以,
但是产检费用不符合条件的话就不能保险,分娩的费用和生育津贴,
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申报,
所以不满一年买够一年再报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