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10 21:05:33阅读:45
2020年12月30日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施行,成为昆明市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作为昆明市“长护险”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昆明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也已正式下发,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暂行办法》提出,昆明市“长护险”以2019年度云南省全口径月社会平均工资的70%,即4004元作为待遇计发基数。参保职工选择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和居家护理3种不同的护理方式,月最高支付限额依次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