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主要有:“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等。
1、只要是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自制单据向职工发放的各类非报销性质的支出(如出差伙食及交通补助等),均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2、注意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比如“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9职业年金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等分类科目的科目说明,均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不在此科目反映。”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津贴补贴等,行政事业单位支付派遣公司的费用属于劳务费范畴,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货币性职工薪酬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门缴存的工会经费等,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二、发放职工薪酬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职工福利费
企业向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生活困难职工等支付职工福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3、支付公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4、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这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或者向职工提供企业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