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医保如何转地方
更新时间:2023-04-10 21:01:17阅读:85
1、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医保待遇将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截止。毕业生入职用人单位后,应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依法随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2、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灵活就业方式,这类毕业生虽然没有用人单位,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缴费规则不同,享有的待遇也不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按实际剩余月份计算缴费金额,参保后6个月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4、参加居民医保的,则需按照全年标准缴费,从缴清当年医保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果毕业生当年已参加过大学生医保,可不再额外缴纳财政补助部分。扩展资料: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带齐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直接到当地部门办理就可以。异地医保转回本地,需要确保个人名下社保保费没有欠缴情况,且异地医保账户已经办理停缴手续并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另外,还要获得社保关系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加盖公章,即可转回本地。
法律依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单位缴纳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单位缴纳部分的60%。如果是省内转移,就不涉及单位缴纳部分,知识双方社保机构之间的基金平衡,单位缴纳部分无论是否转移,都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