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要公司补交社保,那么个人是否要承担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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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员工离职以后要公司补交社保,那么个人是否要承担一部分呢?员工如果离职以后,没有严格的按照这种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来缴纳社保,那么很明显是需要补交的,但是在补交的过程中,如果说个人所承担的社保缴费没有从个人的工资当中扣除,那么很明显个人所承担的这部分交费大概是1/3左右是需要我们个人来承担的。
但是如果说工作单位已经从自己的工资当中扣除这1/3的费用呢,也就是说每个月正常都扣除自己养老保险的交费,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作为我们个人来说就无需承担任何的费用了,因为本身它已经从我们的公司当中扣除了,我们已经交了这个费用,所以说剩下的就应该由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了,而不应该再找我们个人来要了。
所以你要看自己在没有缴纳社保,这段时间之内有没有从个人工资当中扣除应交纳的费用,如果说扣除了,那么就不需要再继续缴纳了。如果说你所得的工作单位并没有从你的个人工资当中扣除自己社保应交纳的费用,那么这种情况下在补交的过程中,你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大概1/3,完全是应该交给公司,由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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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缴代扣这是规定的,即是离职了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了,仍然是单位代缴,由于你离职了无法代扣,但属于你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还是应该由你个人来负担的,这是法律规定。你所强调的所有不负担的理由,一概不成立。
如果你就是不缴纳,同样单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法院起诉你,你败诉是必定无疑。
首先,社会保险是强制缴纳,不是选择缴纳。员工在职时,如果企业没有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则属于违法。员工可以随时要求企业补缴,这个事项没有追溯期。
其次,补缴社保员工本人也需要缴纳社保个人部分。
随着各地将社保与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绑定,企业想少缴不缴社保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如果可以补缴社保和养老的话自己肯定要承担一部分,如果补缴不了了可以跟公司协商现金补偿。并给予你经济补偿未工作慢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补偿一个月工资,依次类推。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到劳动仲裁申请补缴纳社保。劳动仲裁就给你处理了。没事了多研究一下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保四险一金的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等都按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分承担,离职都可协商,个人还是要自己承担!单位协商好可以代办,新单位衔接好就顺利过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