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伤,学校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23-04-10 20:56:53阅读:74
1、如果学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可。如果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都由学校承担。
2、涉嫌工伤索赔,可以按下列程序办理:
1)首先,应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间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其次,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机构设立在同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面。一般60天内会出鉴定结论(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最后,职工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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