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受害人民事赔偿,还有权追究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3-04-10 20:56:46阅读:35
如果已经涉嫌犯罪,民事赔偿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民事赔偿并不影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力度只是作为一般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