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赔偿标准
一、工地坍塌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三、哪些情况可以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於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塌陷平均深度0.5米以下的,每亩5000元;塌陷平均深度0.5米至1米的,每亩6000元;塌陷平均深度1米以上的,每亩7000元。
二、采煤塌陷地具备复垦条件并签订复垦协议后,继续支付2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
地面塌陷补偿费是根据20世纪90年代初,原能源部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成本核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煤炭成本地面塌陷补偿费是指煤矿进行井下生产而引起民用地地面塌陷所支付的费用,如购地费,青苗补偿费和按合同规定一次50户(含50户)以下的民户拆迁补偿费用。
1、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83万元; 2、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23万元; 3、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23万元; 4、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85万元
5、低保户、困难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65万元; 6、一般户二级危房,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地面塌陷补偿费是根据20世纪90年代初,原能源部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成本核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煤炭成本地面塌陷补偿费是指煤矿进行井下生产而引起民用地地面塌陷所支付的费用,如购地费,青苗补偿费和按合同规定一次50户(含50户)以下的民户拆迁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