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工保险互助条例
更新时间:2023-03-12 02:22:03阅读:32
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起,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在全省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其新条款在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参保职工一年内报销两次住院医疗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障病种25类,最高保障金额39000元。新保障活动实施后,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停办。
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起,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在全省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其新条款在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参保职工一年内报销两次住院医疗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障病种25类,最高保障金额39000元。新保障活动实施后,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