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理赔去什么地方办理
一、住院医疗保险报销详细流程
1、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2、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
3、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住院医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只要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会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三、哪些情况医保不给报销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不到定点机构就诊、够药、不按病种目录和规定程序入院和转院的;
2、属于其他责任人应承但的责任。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
3、工伤事故、女职工生育;
4、本人违法犯罪、醒酒、自伤、自残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的。
5、将证、卡借给他人或用他人证、卡冒名就诊的。
6、私自涂改处方或虚开、多开医疗费用单据,冒名领取统筹基金的;
7、因本人原因,不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的;
8、其他不属于医疗保险应承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