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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病能长期享受低保

1、法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什么病能长期享受低保,第1张

2、申请条件: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并且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朋友们可以带上资料到相关部门申请,然后审核之后通过了就能每月领取一份低保了。


胃病跟低保没有直接的关联,只有在因病致贫的情况下才有能办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你要说什么病能够长期享受低保的太多了,如果说你是残疾或者是瘫痪或者是有其他没有办法治愈的疾病,这些都是可以享受到低保的,但是这个必须是你没有自理能力,根本就没有办法独立生存,更别说出去寻找经济来源,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办法照顾自己和家庭,那么你就可以长期享受低保。


能够长期可以申请低保的应该是慢性病,而这些慢性病还得靠药物来维持生命,而且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好比农村说的土话:吃得,做不得,玩得,饿不得的毛病,完全依懒药物来延续生命的人员,且家庭收入也不高的是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至终身的。


疾病不是申请低保的前提,如果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自食其力,无任何经济收入,则可享受低保,申请低保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可以享受低保的情况:

1、因家庭中有老弱病残,而达不到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

2、完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3、因失业,暂时无法就业的。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如果你没有正常的工资收入,家庭成员也是自谋职业者,你得的又是可享受特殊类病种的疾病,你全家的平均收入在8百元以下,住的又是廉租房,那么,你家的情况,根据低保条件,经社区或乡村街道核实,有被纳入低保户,享受国家的低保待遇。

如果今后你家的收入情况有所改善,你的病也在治疗中恢复原气,低保户还是有可能被取消的。


得了丧失劳动能力的病,如瘫痪、中风等这种病人,根本就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到单位工作或外出打工,导致没有一分钱的收入,这种情况下只能靠享受低保维持日常生活。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上升和救助制度日趋健全,目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伤残人员、重病人员的帮扶和救助都比较到位,他们的生活基本无忧。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如果生病了,应该符合第一条中的无劳动能力一项。可以申请低保。


心脑血管堵塞,中风摊换


慢性病,病人可以的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