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更新时间:2023-01-19 17:44:05阅读:100
2021年浙江省养保险基数己作调整,分别从十月份和十一月份开始实施。从十月二十七日始,浙江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按新的缴费基数执行,缴费上限按19783元,下限按3957元。若按下限3957元为缴费基数的社保缴纳人,每月应扣缴单位553.98元,个人316.56元。
缴费比例单位分别是养老14%,失业0.5%,工伤0.2%左右,个人养老8%,失业0.5%,工伤不承担。
医疗保险单位9.9%(含生育险),个人2%。合计单位24.6%,个人10.5%,总计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