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慢病卡报销上限
更新时间:2022-12-20 18:13:41阅读:88
一、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一级专科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二级专科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报销比例:
1、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2、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3、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4、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