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22-10-05 10:41:17阅读:236
包括
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并”。根据最新公布的《北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即日起,本市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职工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全面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制度可持续。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统一参保登记。也就是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另外,“两险合并”后,将保留生育保险险种,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不包括,北京社保五险包含的五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