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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医保的缴纳范围

9月1日起,2021年预收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就要开始了(因系统升级改造,太原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10月8日开始征收)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保登记

2021年农村医保的缴纳范围,第1张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缴费人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由缴费人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请咨询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2021年预收2022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三、征收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特殊缴费

(一)困难群众资助、补贴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二)保费补缴

符合当地补缴政策且补缴保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补缴。

温馨提示:一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按正常模块办理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二是由于系统间数据传递有时会出现延时,建议缴费人在核定后次日再进行缴费。

五、缴费渠道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部分地市已开通)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柜台、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缴费等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目前全省范围内均已开通微信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

 


参保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2.年满18周岁,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且未在原籍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3.2008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

4.本市范围内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5.驻沈各类全日制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6.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出生后落户沈阳的准新生儿;

7.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沈阳辖区内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累计一年以上的外地户籍来沈务工人员(含现役军人)的非在校未满18周岁子女和准新生儿;

8.持有居住证、回乡证、通行证、台胞证的港澳台人员;

9.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境外人员在沈住宿证明、护照的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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