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体工商户个人社保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22-09-30 08:31:13阅读:69
山东省8月13日公布了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90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山东省确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份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