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内异地
更新时间:2022-09-30 02:44:10阅读:171
湖北省居民医保异地医保:
一、异地就医实施范围和对象
凡参加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均纳入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范围。
二、异地就医的申请
1、异地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期限在1年以上的,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2、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1、异地就医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异地安置申请表》或《转诊转院申请表》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尚未发放社会保障卡地统筹地区可暂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就医。
2、异地就医人员在医院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湖北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属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医院结算;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减少了病人往返奔波之苦和资金垫付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