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作交外地社保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 指定银行的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原件。
三.领取流程
1、上海失业保险金一般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原因。
2、上海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
① 上海人社APP
登录上海人社APP,在首页选择“业务经办”→“失业保险服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民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个人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或编辑,选择本次需要申领的月数(1-3个月)、以及申领开始的日期,选择完毕后点击“确认申请”,就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② 随申办APP
在随申办APP“我”的页面中,找到“不见面办理”专栏,找到相关事项,仔细查看办理须知,确认后点击“我已知晓,立即办理”。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提交”,也可以实现“零材料、零跑动”掌上办理业务。


四.领取标准
从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五.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